中药打粉后的最大服用剂量需严格遵循医嘱,通常根据药材毒性、患者体质及病症轻重综合判定。常见影响因素有药材性质、个体差异、配伍禁忌、炮制方法和病症阶段。
毒性药材如附子、马钱子需严格控制剂量,附子粉每日极量不超过3克,马钱子粉不超过0.3克;普通滋补类药材如黄芪、枸杞可适当增量,但仍需避免过量引发上火或滋腻碍胃。
儿童、老人及体弱者应减量30%-50%,孕妇禁用活血化瘀类打粉药材;过敏体质者首次服用需从1/4常规量开始测试,如三七粉常规量3克,敏感者应从0.75克起始。
十八反十九畏药材禁止混合打粉服用,如人参忌五灵脂;含重金属的朱砂、雄黄单日总量不超过0.5克,且不可长期连续服用超过7天。
经蜜炙、醋制等减毒处理的药材可适当增量,如醋延胡索粉用量可比生品增加20%;矿物类打粉药材需超微粉碎至300目以上,防止胃肠刺激。
急症期如高热用石膏粉可短期超量至30克/日,慢性病调理则需小剂量长期维持;外用药粉如云南白药局部敷贴不受内服剂量限制。
服用打粉中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,体质偏寒者建议配合姜枣茶送服,服药后适当散步助药力运行。定期监测肝肾功能,连续服用毒性药材超过两周需间隔3-5天再续用。出现口唇麻木、心悸等中毒症状立即停用,绿豆甘草煎汤解毒并及时就医。药粉储存需防潮避光,含挥发性成分的麝香、冰片类粉剂开封后三个月内用完。
2025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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