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煎煮时,有五大类药材不宜煎煮或不宜久煎,主要包括芳香类、胶类、贵重类、毒性类和特殊处理类。这些药材因成分特性易挥发、溶解性差或需控制毒性,需采用冲服、烊化、后下等特殊方法处理。
薄荷、藿香、砂仁等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,久煎会导致有效成分散失。通常在其他药材煎煮完成前5-10分钟加入,或研末冲服。如治疗外感风热的银翘散中薄荷需后下,以保留解表发汗功效。
阿胶、鹿角胶等胶质药材高温久煎易糊化粘锅,降低药效。正确用法是将胶类打碎后置于煎好药液中烊化,或隔水蒸融后兑服。如补血名方阿胶鸡子黄汤中阿胶需烊化使用。
人参、西洋参、冬虫夏草等贵重药材久煎会造成浪费。建议单独隔水炖或研粉冲服,如参类可切片含服,虫草可研磨入胶囊。复方中使用时多采用另煎兑入法。
附子、乌头等有毒药材需先煎30-60分钟降解毒性成分,但不宜过度煎煮导致药效丧失。如四逆汤中附子需先煎至口尝无麻感,再入他药同煎。
车前子、蒲黄等包煎药材易使药液浑浊;芒硝等溶化类需药汤冲服。旋覆花需包煎防绒毛刺激咽喉,大黄泻下作用随煎煮时间延长而减弱,故需后下。
煎药器具建议选用砂锅或陶瓷锅,避免金属器皿影响药性。煎前用冷水浸泡药材30分钟,解表药宜武火快煎,补益药需文火慢熬。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,保持规律作息以助药效发挥。特殊药材处理需严格遵医嘱,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
2025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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