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宜久煎的药物主要包括芳香类、挥发油类及部分有效成分易被破坏的药材。这些药物在煎煮过程中,高温和长时间加热会导致有效成分挥发或分解,降低药效。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后下、包煎或直接冲泡。
1、芳香类药物:如薄荷、藿香、砂仁等,含有挥发油成分,久煎会导致香气和药效流失。煎煮时应采用后下的方法,即在其他药材煎煮快完成时加入,再煎煮5-10分钟即可。
2、挥发油类药物:如桂枝、白芷、川芎等,其有效成分主要为挥发油,久煎易挥发。处理方法与芳香类药物类似,建议后下或采用包煎的方式,用纱布包裹后放入煎煮。
3、有效成分易被破坏的药物:如大黄、番泻叶等,含有蒽醌类成分,久煎会使其分解失效。这类药物通常采用后下或直接冲泡的方式,避免长时间高温煎煮。
4、胶质类药物:如阿胶、鹿角胶等,久煎会使其黏稠度增加,影响药效吸收。建议在煎煮完成后,将胶质类药物加入药液中,搅拌至溶解即可。
5、其他特殊药物:如芒硝、冰片等,不宜煎煮,通常采用冲服或外用的方式。芒硝可溶于温水中服用,冰片则多用于外敷或研末冲服。
不宜久煎的药物在煎煮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时间和温度的控制,以确保药效的最大化。后下、包煎或直接冲泡是常见的处理方法,具体操作应根据药物特性灵活调整。在使用这些药物时,建议咨询专业中医师,确保用药安全和疗效。
2024-10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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